(2017年5月24日上海市松江区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通过 根据2021年10月27日上海市松江区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十七次会议《关于修改〈上海市松江区人民代表大会议事规则〉等十一项制度的决定》修正)
为认真贯彻落实全国人大常委会和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完善人大代表联系人民群众制度的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松江实际,现对本区完善代表联系人民群众工作、更好地发挥代表作用,提出以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要求
(一)指导思想: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全面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坚持全过程人民民主,进一步完善代表联系人民群众制度,密切代表同人民群众的联系,健全代表联络机构,畅通社情民意反映和表达渠道,广泛集中人民群众智慧和力量,最大限度凝聚社会共识,发挥人大代表作为党和国家联系人民群众的桥梁纽带作用,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充分体现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优越性。
(二)基本要求:一要深化对代表联系人民群众重要意义的认识。人大代表来自于人民、植根于人民,密切代表与人民群众的联系是实现人民当家作主、推动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与时俱进内在本质的要求。二要立足服务松江改革发展大局。按照国家、市重要部署要求,围绕松江发展战略布局,宣传法律、法规、政策,深入听取和反映人民群众的意见和要求。三要拓宽代表联系人民群众渠道。建立健全多样化代表联系人民群众渠道,构建完善代表联系人民群众信息化平台,拓展代表联系人民群众方式,深化代表与人民群众联系。四要完善代表联系人民群众制度和机制。健全区人大常委会、区人大专门委员会和常委会工作委员会联系代表、各级代表之间联系,完善代表反映人民群众意见要求的处理反馈机制,推动代表联系人民群众工作取得实效。
二、代表联系人民群众的主要内容
(一)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传达有关会议精神。
(二)宣传宪法、法律、法规,以及上级和本级人大及其常委会作出的决议、决定,及时了解贯彻落实情况。
(三)听取和反映人民群众对本级国家机关履职情况及其工作人员的意见建议,了解原选区选民和人民群众普遍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
(四)征求和听取代表所在单位、行业以及所联系的街镇及其辖区内的居(村)委会、各类单位、社会组织和人民群众对本级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重大事项决定等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五)听取原选区选民和人民群众对代表履职的意见,回答原选区选民对代表工作和代表活动的询问,自觉接受监督。
三、代表与人民群众联系的方式方法
(一)搭建网络平台。区人大常委会要推进松江人大网和代表履职app建设,完善内容、拓展功能、增强互动,搭建代表了解反映社情民意、与人民群众联系交流的网络平台。各镇人大和街道人大工委根据实际,依托相关网站或app,建立微信群,为代表密切联系人民群众提供更便捷的渠道和平台。
(二)公开代表基本信息。区、镇两级人大代表的信息,分别由区人大常委会和镇人大主席团向原选区选民公布。公示的代表信息应包括代表的姓名、照片、工作单位、职务、通讯方式等。
(三)完善代表联系人民群众制度。建立完善区、镇人大代表联系人民群众制度,推进人大代表联系人民群众“家、站、点”建设,区、镇人大代表固定联系原选区选民,畅通代表了解和反映人民群众意见和要求的渠道。区人大常委会建立常委会组成人员联系代表制度,每位常委会组成人员以所属代表小组为基础,固定联系3-5名区人大代表,通过座谈会、约见、走访等多种方式,或者结合监督、重大事项决定、调研等活动,听取代表的意见建议。区人大专门委员会与常委会工作委员会建立健全联系相关行业和领域的本级人大代表制度,邀请代表参加监督、重大事项决定等工作,听取代表的意见建议。
(四)组织开展代表专题调研和视察活动。代表根据区人大常委会或镇人大主席团的统一安排,围绕本行政区域内经济社会发展和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社会普遍关注的重大问题,开展具有针对性的专题调研和视察活动,形成专题调研报告和视察报告,交有关机关、组织研究处理。调研成果可以有效转化为议案和建议、批评和意见。
(五)开展代表小组活动。代表在闭会期间的活动以代表小组活动为基本形式。区人大常委会和镇人大主席团应当按照便于组织和开展活动原则,协助本级人大代表组建代表小组,代表应当参加由本级人大代表组成的一个代表小组并参加活动。区人大代表也可以以各种方式参加镇人大代表的小组活动,并开展代表联系人民群众活动,研究反映群众意见和要求。
(六)开展代表联系选区活动。代表参加进选区联系人民群众活动,每年一般不少于4次,其中,集中联系选区每年不少于2次,联系人民群众不少于40人次,反映社情民意不少于4次。代表可以通过走访、座谈、视察调研、设立代表信箱或者电子邮件等多种方式联系社区,了解基层情况,听取基层单位和人民群众的意见和要求。
(七)代表报告履职情况。区、镇人大代表应当根据区人大常委会和镇人大主席团的统一安排,以口头形式为主向原选区选民报告履职情况,如遇特殊情况,也可以通过书面方式报告履职情况。每位区、镇人大代表任期内至少报告一次。代表联系社区和人民群众,反映基层单位和人民群众意见和要求情况作为履职情况报告的重要内容,接受原选区选民和人民群众的监督。
(八)其他斗球官方版下载的联系方式。代表可以参与区镇两级人大的信访工作,了解和反映人民群众的意见和要求。区人大常委会和镇人大主席团还可以通过落实代表接待日制度、研究开展主题活动等方式,畅通社情民意和反映渠道。
四、代表反映人民群众意见和要求的处理反馈机制
(一)健全代表反映人民群众意见和要求的途径和处理方式。代表对于人民群众提出的意见和要求,要认真研究整理,能够回答的应当作出回应,不能回答的应通过走访、座谈、调研等进行核实。经核实后确为需要反映的事项,代表应将其归纳整理后,可以通过以下途径反映和处理:
1. 属于街道层面的建议、批评和意见,通过街道人大工作委员会交街道有关部门,参照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有关规定处理。
2.属于镇级层面的建议、批评和意见,通过镇人大办公室(代表联络室)交镇有关部门,参照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有关规定处理。
3. 属于区级层面的意见和建议,通过区人大代表以提出代表议案或者建议、批评和意见、发表审议意见等方式反映,也可以在列席区人大常委会会议、参加区人大常委会、区人大专门委员会和常委会工作委员会的有关会议或者活动时提出意见和建议。
4. 属于市级层面的意见和建议,通过区人大常委会人事代表工作室转市人大代表反映。
5. 对于人民群众来信,转送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信访科。
(二)完善人民群众意见和要求处理结果的反馈机制。有关机关、组织对代表反映人民群众的意见和要求,应当及时研究处理,并将处理结果向代表反馈。交上一级人大代表反映的,由上一级人大代表将处理结果向下一级人大代表反馈。代表要对有关机关、组织办理人民群众提出的意见建议情况加强跟踪了解,将处理情况及时向人民群众反馈。问题暂时不能解决的,要向人民群众做好解释说明工作。
(三)加强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的办理工作。有关机关、组织应当按照法律法规规定,认真研究办理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并负责答复,积极回应代表和人民群众的关切。承办单位要健全代表建议办理工作制度,加强与代表联系沟通,充分听取代表的意见和建议,并在法定期限内答复代表。区人大常委会、镇人大主席团要对办理工作及办理结果的落实情况进行督促检查;要完善分层次督办机制,对涉及面广、处理难度大的代表建议加强协调办理,推动解决突出问题。代表建议的办理情况,应当向区人大常委会或者镇人大主席团报告,并通过人大网站和常委会公报等向代表和社会公开。
五、保障代表联系人民群众工作
(一)加强代表联系人民群众的服务指导。区人大常委会要加强本区人大代表联系人民群众的指导工作,常委会办事机构和工作机构应当组织安排好有关会议和活动,做好有关协调、联系工作,为人大代表联系人民群众提供服务保障。区镇两级人大代表联络机构应当及时提示人大代表开展联系人民群众工作和其它履职活动。
(二)推进街镇人大代表联络机构规范化建设。区人大常委会街道工作委员会负责联系本街道辖区内的区人大代表。镇人大办公室(代表联络室)负责联系本镇辖区内区、镇人大代表。街道人大工委、镇人大代表联络机构要落实好代表联系人民群众工作的人员、场地和经费,完善相关工作制度规范,畅通代表与人民群众网络联系交流渠道,为代表密切联系人民群众提供更完善的平台。
(三)加强对代表履职的服务管理。建立健全代表履职情况登记制度,活动组织部门及时做好代表履职活动情况登记工作。代表履职情况应当适时向原选区选民公开,教育引导代表依法参加行使国家权力。
(四)完善代表履职学习培训制度。制定代表履职学习培训计划,组织代表参加履职学习、专题培训和专题报告会等,协助代表全面熟悉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掌握执行代表职务所需的法律知识、实务技能和其他专业知识,促进代表提高履职能力。
(五)保障代表的知情权。本区各级国家机关、组织应当加强与本级人大机构和代表的联系,及时向代表通报工作情况、提供信息资料,并通过多种形式听取代表对有关工作的意见建议。代表依法提出约见本级或者下级有关国家机关负责人的,区人大常委会的办事机构和工作机构,镇人大代表联络机构应当及时进行联系和安排。
(六)建立代表工作上下联系联动机制。区人大常委会、街道人大工委和镇人大代表联络机构应向代表和社会公布斗球官方版下载的联系方式。区人大常委会的代表工作机构和街道人大工委、镇人大代表联络机构应当建立相互联系制度。
(七)落实代表联系人民群众工作经费。按照有关规定将代表联系人民群众工作经费纳入代表活动经费,由区人大常委会以及镇人大主席团根据代表活动的实际需要制定计划,列入本级财政预算予以保障,专款专用。
(八)做好代表联系人民群众经验总结和宣传推广工作。区人大常委会要加强本区人大代表联系人民群众的指导工作,及时总结区镇两级人大有关代表联系人民群众工作的探索实践,推广有益经验做法,推动代表联系人民群众工作深入开展。要在电视、报纸期刊、新媒体等载体上大力宣传代表联系人民群众的经验做法和典型事迹,在全社会营造代表联系人民群众的良好氛围。
六、其他事项
本实施意见自区人大常委会会议通过之日起施行。原《上海市松江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区人大代表与人民群众联系的若干意见》即行废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