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10月20日上海市松江区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69次主任会议通过)
一、在区人大常委会的领导下,全面负责主持街道人大工委工作。
二、紧紧围绕区中心工作和区人大常委会工作部署开展工作,保障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决议决定在辖区内得到贯彻落实,努力完成区委、区人大常委会交办的各项工作。
三、负责抓好街道人大工委年度工作计划和阶段工作的督促推进,组织协调好代表小组集中活动和专题调研。
四、密切与区人大代表的联系,了解并关心每位代表的工作、学习和生活,注重发挥代表的专业特长和资源优势,积极发挥代表在促进街道发展、推进基层社会治理创新等方面的作用。
五、依法列席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会议。
六、抓好代表履职活动和人大代表工作的宣传。
七、抓好街道人大工委每年向区人大常委会报告工作的落实。
八、负责抓好街道人大工委的自身建设,不断加强制度化、规范化建设,确保工作制度和工作职能的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