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10月20日上海市松江区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69次主任会议通过)
一、宣传宪法、法律、法规以及区和区以上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决议、决定,保证其在辖区内的实施和执行。
二、根据区人大常委会的工作安排,组织辖区内的区人大代表对街道办事处以及区行政、司法等机关派驻街道的工作机构的工作,开展检查、视察,提出建议、批评和意见。
三、根据区人大常委会的安排,加强与区人大专门委员会和常委会工作委员会的联动,对本区经济社会发展情况,以及群众普遍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进行调查研究和工作监督。
四、定期走访区人大代表及所在单位,帮助代表协调解决履职中碰到的困难和问题,了解关心代表的工作、学习、生活,将有关情况变更的信息及时报区人大常委会人事代表工作室,并协助做好代表资格审查等工作。
五、组织代表履职学习,帮助代表了解掌握本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关工作制度,为代表深入了解区情提供服务。
六、组织本辖区内的市、区人大代表联系社区和原选区选民活动,听取、反映代表和人民群众的建议、批评和意见。代表参加进选区联系人民群众活动,每年一般不少于4次,其中,集中联系选区每年不少于2次。
七、组织区人大代表向原选区选民报告履职情况,做好代表报告履职情况的安排,并向选民公开代表的基本信息、斗球官方版下载的联系方式和履职情况等。
八、做好辖区内的市、区人大代表履职登记工作,加强对代表履职先进事迹的宣传报道。
九、协助做好闭会期间街道代表小组工作,包括:起草工作计划、安排代表活动、组织代表开展专题调研、建立工作档案和代表履职档案、信息宣传等。
十、做好区人代会前代表组团活动的联络服务工作和区人代会期间代表开展工作的有关联络服务工作。为人代会会前代表到选区听取意见提供便利,闭会后为代表到选区传达人代会精神做好服务保障工作。
十一、在区人大常委会和区选举委员会的领导下,承办辖区内区人大代表选举的有关工作。
十二、每年向区人大常委会报告工作。加强与区人大常委会人事代表工作室的联系,积极参加有关培训和工作研讨等活动。
十三、办理区人大常委会及其主任会议和街道党工委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