斗球官方版下载 > 会议报告

上海市松江区人大-斗球官方版下载

——2024年1月17日在上海市松江区第六届

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上

上海市松江区人民法院院长 陈 昌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松江区人民法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政协委员和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2023年,松江法院在区委的坚强领导下,在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在上级法院的精心指导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围绕“政治建设引领、司法质效为本、数字改革赋能”工作主线,锚定“两强两优年”工作目标,对内强审判、强队伍,对外优保障、优形象,奋力推进法院工作现代化,为加快建设人民向往的“科创、人文、生态”现代化新松江提供坚实的司法服务和保障。

一、聚焦“公正与效率”,依法履职维护公平正义

受理各类案件42771件,同比上升44.21%;审结案件42888件,同比上升43.66%;存案4026件,同比下降2.82%;结收比100.27%,居全市法院首位;法官人均工作量419.91,同比增加92.92%。审判质效综合评估指数持续位于全市法院前列,其中,99.88%的案件在法定审限内办结,位居全市第二,努力实现有效率的司法公正;民商事调撤率63.06%,位居全市第三,全力落实“案结事了人和”办案理念。

 

(一)依法惩治刑事犯罪,服务更高水平平安松江建设

受理刑事案件1550件,审结1551件,对1921名被告人作出有罪判决。审结上海首例“套路加盟”合同诈骗案,严惩以加盟为名的诈骗行为,助力营造良好创业环境。审结“王某等21人跨境电信诈骗案”,保持打击电信网络诈骗高压态势,维护人民群众人身财产安全。坚持民生刑法理念,审结“医养结合”骗取国家医保基金诈骗案,直击医院和养老机构药品、人员管理薄弱环节,守护医保基金安全和人民群众“看病钱”。依法惩治腐败犯罪,审结贪污贿赂、挪用公款等职务犯罪案件15件,追缴赃物赃款1393万元,助力坚决打赢反腐败斗争攻坚战持久战。推动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向纵深发展,高效审结1件涉恶势力集团犯罪案件,坚决落实打财断血,防止黑恶势力“死灰复燃”。严厉打击涉众型经济犯罪,审结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集资诈骗等犯罪案件17件,切实护好人民群众的“钱袋子”。以机制创新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与区公安分局、检察院、司法局共同打造“轻伤害案件一体化调解中心”,建立修复社会关系“快车道”,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调撤率93.22%,位列全市第一,相关工作机制获市高院主要领导批示肯定,并获评2023年区法治建设优秀案例。

(二)妥善处理民商事纠纷,保障人民安居乐业

受理民商事案件29352件,审结29414件。审结离婚、分家析产、法定继承等各类婚姻家庭案件1873件,融合法理、情理妥善解决家庭内部矛盾。发出《人身安全保护令》3份,依法保护家庭成员免受家暴威胁。坚持最有利于未成年人原则,审结涉未成年人监护权、探望权、抚养纠纷案件253件,法治护航未成年人身心健康成长。加强对残障人士等特殊群体的司法保护,为124名残障人士指定监护人,引导崇德向善良好风尚。审结涉教育、住房、劳动争议等案件3391件,妥善解决求职“黑中介”、商铺包租、追索劳动报酬等矛盾纠纷,积极回应人民群众对民生问题的关切。审结松江首例撤销婚姻案,保护婚姻双方知情权,维护婚姻自由。调处一起平等就业权案,收录于最高人民法院“小案大道理”,及时纠正职场歧视偏见,法治保障平等就业环境,取得审理一案、教育一片的良法善治效果。审结公司股东资格确认、股东知情权、股权转让纠纷等公司治理类案件438件,规范经营秩序,激发创业动力。审结保险合同、借款合同等各类金融案件1385件,依法维护金融秩序和安全。审结一起“微创手术保险理赔案”,发挥司法裁判的价值导向功能,引导商业保险合理诚信理赔。

(三)持续加大攻坚力度,着力破解执行难题

受理执行案件11654件,执结11699件,执行到位金额29.42亿元,同比上升282.5%;实际执行到位率35.31%,同比上升18.16%;平均执行天数48.94天,同比缩短13.33%。坚持分级分类打击规避执行行为,对3名被执行人以拒执罪追究刑事责任,对9622人限制高消费,将4307人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官方微信公众号发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9批累计百余人次,震慑督促被执行人主动履行义务。启用全市首家执恢案件线上审查系统,对556件终本案件恢复执行,同比增加100%,规范终本案件恢复执行管理,打消当事人“案件终本后没人管”的顾虑。开展涉民生案件集中执行专项行动,重拳出击,办理一案,震慑一片,营造执行高压态势。持续做好岁末年初根治欠薪工作,顺利执结某商超企业44名员工欠薪案件,获全国人大代表点评肯定。加大对“硬骨头”案件的执行力度,稳妥处置泗泾古镇云集市场、福缘犬业公司房屋腾退案件,服务保障区域经济健康有序发展。坚持双赢共赢司法理念,成功化解战略性创新型重点企业股权纠纷执行异议案,妥善解决股东内部矛盾,充分释放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发展效能。

二、围绕中心大局,能动履职服务新发展格局

(一)营造一流法治化营商环境

对标世行营商环境指标体系,严格落实松江区6.0版优化营商环境方案要求,发挥审判职能营造公正法治环境,涉营商环境重点工作质效评估数据在全市法院专项考核中综合排名第五。联合区工商联、公安分局、检察院、司法局共同会签为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法治保障合作协议,平等保护各类市场主体合法权益,努力让企业实现“营”在松江、“赢”在松江。积极探索涉案企业合规改革,审结的“陈某单位行贿案”入选上海法院第五批依法保障民营企业健康发展典型案例,推动民营企业合规守法经营,切实防止“案子办了、企业垮了”。坚持营商刑法理念,发布《涉企刑事案件审判暨营商合规指引白皮书(2021—2023)》及典型案例,积极发挥刑事审判在维护企业权益、保护市场秩序方面的规范保障作用,助力持续全面优化全区营商环境,白皮书获区委主要领导批示肯定。

(二)深化长三角g60科创走廊司法协作

在最高人民法院第三巡回法庭及沪苏浙皖四地高院的指导下,成功举办长三角g60科创走廊九城市法院司法协作暨司法服务保障科创生态建设会议,携手构建常态化联席会议制度,积极探索以司法协作机制创新护航国际一流科创生态建设。联合上海一中院及长三角g60科创走廊沿线八家中院签署《长三角g60科创走廊九城市法院深化司法协作服务保障科创生态建设框架协议》,共同打造法治协同示范“g60样板”。会议及框架协议签订情况被《人民日报》、央视新闻、《人民法院报》等国家级重要媒体宣传报道,取得良好社会反响。举办企业商业秘密保护、涉案企业合规改革两场司法实务论坛,邀请九城市法院法官及沪上高校知名专家学者,深入探讨司法前沿问题,凝聚共识,助力提升长三角g60科创走廊区域法律适用统一水平。

(三)打造知识产权纠纷解决优选地

审结知识产权民事案件1218件、刑事案件46件。制定发布服务保障松江区知识产权强市建设试点城区的实施意见,从制度机制层面保障知识产权审判能力和工作效能提升。联合区市场监管局发布《知识产权协同保护实施意见》,切实融入长三角g60科创走廊知识产权协同保护体系。成立“影视产业知识产权应用与保护(松江)基地”,积极构筑“产业 科创 法律”保护体系,为松江持续做大“全域影视”格局保驾护航。发布《护航上海科技影都高质量发展审判白皮书(2021—2023)》及典型案例,为服务影视产业迈向更高质量发展提供司法智力支持。加强区域协作,与影视文化名城横店所在的浙江东阳法院签订《协同推进影视产业知识产权应用与保护框架协议》,一体推进长三角区域影视产业司法协同保护。

三、践行人民至上理念,为民履职强化担当作为

(一)深入开展“枫桥式人民法庭”创建工作

四个派出法庭共审结民事案件11678件,占一审民事案件的52.6%,把多数矛盾纠纷化解在“前哨阵地”。大力践行“马锡五审判方式”,走进社区、村居等开展巡回审判36次,审理情况多次被上海电视台等媒体宣传报道,充分发挥“审理一案、教育一片、治理一方”的法治效果。以创建“枫桥式人民法庭”为契机,推动人民法庭建设实现特色化、跨越式发展,找准服务基层的着力点,全面助推乡村振兴。依托“一街镇一法官”“庭所联动”工作机制和“山中竹”法官工作站,把指导调解、化解纠纷、法律咨询等司法服务送到群众“家门口”,不断提升矛盾纠纷预防化解法治化水平。泗泾法庭获评2023年上海法院优秀人民法庭,佘山法庭庭长获评人民法庭工作先进个人。

(二)积极推进基层社会治理现代化

充分发挥人民法院对于非诉纠纷化解的指导、参与、规范和保障作用,指导各人民调解组织成功调处矛盾纠纷36101起,对1153起调解案件出具司法确认书,推动矛盾纠纷“止于未诉”。松江区“万人起诉率”141.8件/万人,为全市最低。充分发挥信息工作服务决策的职能作用,及时主动向区委、区人大、上级法院报送审判执行工作中发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编写信息36期、专报10期,2篇信息被中办录用,2篇信息被最高人民法院录用,获评上海法院首届“信息大赛”优秀组织奖。坚持用好司法建议“小良方”赋能社会治理,针对执法办案中发现的社区自治、行业监管等隐患发送司法建议31份,以“小切口”参与社会治理“大文章”。

(三)有效落实诉讼服务便民利民举措

创新和完善诉讼服务机制,构建现场、网络、热线“三位一体”服务体系,12368平台提供案件查询12545次、联系法官14332次、诉讼咨询3209次、回访疏导341次,通过多元化、精细化诉讼服务有效解决“案件难查、法官难寻”。扎实推进“有信必复”,畅通群众诉求表达渠道,初信答复率100%,通过释法说理提升答复效果,努力把“送上门的群众工作”做到群众心坎上。落实“专人专线 局(科)长接待日”及“法官固定接待日”制度,着力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执行法官“人难找、面难见”问题。创设全市三级警队首个“法与盾”司法为民示范岗暨党建特色品牌,打造善服务、慧导诉、保安全的法院窗口金字招牌,用心用情传递司法温度。

(四)精准释放法治宣传效能

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主体责任,立足松江区位特色,打造“松法进五大”嵌入式、集成化特色普法品牌,汇集司法优质资源组建“云中雁”讲师团,汇编“松法典型案例册”以案释法,百名法官走进大居、大学、大厂、大工程、大产业,精准定位法治需求,开展各类法治宣传、法律讲座等305次,“松法进五大”获评2023年区优秀法治为民办实事项目。有效发挥新媒体法治宣传主阵地作用,在官微持续推出“云间法商经”“老邻居、新问题”“中华法学传习录”等普法栏目,用接地气、贴民心的方式,讲好法治故事、传播法治声音、弘扬法治文化,官微综合影响力持续位居上海法院前列。坚持法治宣传走“新”更走“心”,宣传矛盾就地化解的法治微电影《老熟人》获人民法院报官微转载,宣传法院廉洁文化的法治微视频《正义的秘密》,荣获全国法院系统第十届“金法槌奖”。

四、坚持改革与科技双轮驱动,创新履职推动审判工作现代化

(一)凝聚数字共识,推进应用场景建设工作

深刻认识数字法院建设是推动法院工作现代化的方法和路径,深入推进“上海法院审判监督管理平台”场景应用建设工作,累计申报场景132个,推广应用17个,实现司法业务与数字技术深度融合。其中,“信用卡纠纷案件诉源治理”应用场景系全市法院首批推广的场景之一,场景建模中发现法院内部“程序空转”以及银行重复发卡两大问题,据此向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上海监管局发送司法建议,督促优化信用卡业务金融监管,取得积极反馈。聚焦全市养老新业态存在的法律问题和社会风险,运用数字建模解构分析全市法院涉养老机构案件情况,拟定“机构养老服务行业的风险防控与综合治理”数助决策专报,经市高院《要情专报》刊发,获市委主要领导及市高院主要领导批示,系上海法院首个获市委主要领导批示的数助决策专报,努力实现以司法大数据辅助党委政府科学决策。

(二)全面准确落实司法责任制,强化制约监督

充分发挥专业法官会议、审判委员会对疑难复杂案件的监督管理作用,召开专业法官会议782次、审委会15次。12个月以上长期未结老案同比下降48.15%,案件平均审理天数59.12天,同比缩短6.99%,二审改判发回率6.91%,同比下降0.22个百分点,审判质量与效率均取得显著进步。严格落实院庭长审判监督职责,通过系统自动标识和职能部门推送相结合的方式,将193件“四类”案件纳入院庭长监管范围,全流程网上留痕,切实做到监管有准度、有力度。成立法官自主管理委员会,对小额案件、二审改发案件、差错案件、场景推送存疑案件开展专项评查,有的放矢完善监管屏障。牢固树立案件质量意识和责任意识,编发17期案件改发评析,对二审改判发回案件和再审改判案件进行质量评析,评定案件轻微差错9案9人,一般差错13案13人。开展“程序空转”自查自纠,一审重复开庭率1.29%,同比下降4.41个百分点,推动促进矛盾纠纷尽量在一个程序、一次庭审中解决。

(三)持续产出高质量调研成果,促进审判能力提升

践行调研工作是更高层次的审判工作理念,以扎实的理论调研促进审判实务和法院综合实力提升。高质量开展“季度双十佳”评选活动,有效营造调研工作氛围,激励干警积累调研能力。1篇合作申报课题中标最高人民法院2023年度司法研究重大课题,1篇上海法院重点课题、3篇上海法院报批课题及2篇上海全面依法治市课题成功结项,其中2篇课题获评优秀。1篇合作案例入选为最高人民法院192号指导性案例,8篇案例入选最高人民法院案例库,3篇案例、1篇论文分别在全国法院系统优秀案例分析评比、学术讨论会中获奖,13篇调研成果发表于国家级刊物,课题、论文、案例工作均取得近年来最佳成绩。全力做好改革创新实践经验的总结提炼工作,3篇司法改革工作案例分别被市委政法委改革专刊、上海法院司法改革专刊录用,多维度展现“松法”改革亮点。

五、强化政治建设,忠诚履职打造新时代法院铁军

(一)高标准推进主题教育,强化政治向心力

按照党中央及市委、区委部署要求,扎实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制定主题教育、大兴调查研究工作等4个实施方案,深入践行“全面系统深入学”要求,严格落实“1 3 x”每周述学制度,开展主题教育读书班15次、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11次、每周述学14次。大兴调查研究之风,研究确定正反各1个典型案例、8个重点调研课题,收集54条意见建议,推动解决司法能力、审判质效、作风建设等领域34项问题,开展调研成果交流会,确保主题教育见行见效。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四下基层”的重要批示精神,落实“四百”大走访工作要求,班子成员广泛深入调查研究62人次,深入了解群众司法需求。坚决扛起意识形态工作政治责任,党组专题研究意识形态工作3次,守牢意识形态主阵地。

(二)抓实选育管用全链条,锻造人才生力军

全力落实新时代上海法院队伍建设现代化“1 6 x”工作体系要求,做深做实人才工作,为法院高质量发展注入“原动力”。深化院校合作,与浙江大学、上海交通大学、华东政法大学等7所院校建立联动合作长效机制,深度共建“审、学、研”合作平台,协同共育法治人才。优化“干部选育管用”,通过“十佳青年”、青年干警列席审委会等平台,选拔出“想干事、能干事”的干警,把好人才“入口关”。评选12名办案能手、9名审判辅助能手、4名服务保障能手,22名青年储备人才,通过“压担子、架梯子”让更多的青年干警成长成才,筑牢人才“蓄水池”。完成10名科级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健全完善结构优、有梯队、不断层的干部培养体系,握紧人才“方向盘”。大力培养“专家型”审判业务人才,9名干警分别获评全国法院办案标兵及全市法院办案标兵、审判辅助标兵、审判实务专家,2名干警分别被评为上海市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先进个人、平安上海建设先进个人。

(三)压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增强拒腐防变力

持续深化细化全面从严治党“四责协同”机制,不断健全知责明责、履责尽责的责任链条。严格执行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共有1530人次填报信息1756条,其中院庭领导填报占比18.5%,带头形成“逢问必录”的政治自觉。针对纪律作风督查、案件倒查评查,制发25期《审务督察情况通报》,开展5次专项督察,对5个部门发出《督察建议书》。制定《关于进一步加强对年轻干部教育管理监督的若干意见》,监督帮助青年干警扣好廉洁从政的“第一粒扣子”。开展以张铮系列案为典型的“警示教育周”活动,通过廉政党课、警示教育、现场教学等方式进一步提升全院干警法治观念、纪律意识,扎牢反腐倡廉“笼子”。在党风廉政教育月开展《助廉倡议书》、廉政知识测试、“书法书法纪”廉政书画展等“十个一”系列活动,营造浓厚廉洁氛围。

(四)广泛接受各界监督,提升司法公信力

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自觉接受人大、政协、检察机关及社会各界的监督,为公正司法提供重要保障。依法接受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高度重视代表委员联络工作,积极邀请人大代表零距离监督法院工作,参与见证执行行动、信访接待及旁听庭审累计18人次。及时主动向区人大报告重点工作,专题报告执行工作情况,严格贯彻落实审议意见。虚心接受政协民主监督,认真办理区政协委员提案1件。依法接受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办理检察建议123件。敢于及时全面自我纠错,对4件法律适用确有错误的案件主动启动再审。广泛接受社会监督,人民陪审员参审率100%,位列全市法院第一,一审案件陪审率94.57%,充分保障人民群众对审判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深入推进“阳光司法”,流程信息有效公开率99.76%,以公开促公正树公信。

各位代表、各位委员,回顾2023年我院以审判为中心的各项工作取得的新进展,是区委坚强领导,区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区政府、区政协及社会各界大力支持的结果。在此,我代表区法院向大家表示崇高的敬意和衷心的感谢!

在看到成绩的同时,也看到工作中确实还存在不足,主要表现为:一是司法理念的更新不够彻底,部分干警还存在重法律裁判、轻定分止争的思想,实质性化解矛盾的效果与人民群众期待还有差距;二是推动服务大局的司法举措往深里走、往实里走还需持续用力,把“规划图”逐步落实为“施工图”“实景画”需要我们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提升工作实效;三是队伍整体创新先行的意识和能力有所欠缺,部分干警缺乏敢闯、敢干、敢首创的破冰精神,创新成果不够丰硕和亮眼。对于这些不足,我院将在下一年的工作中,认真研究,切实加以解决。

2024年,松江法院将继续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上海的重要讲话精神和对上海工作的重要指示要求,紧紧围绕市委、区委决策部署和上级法院工作要求,锚定“两强两优高质量发展年”工作目标,切实履行法院职责使命,稳中求进,守正创新,为奋力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松江实践贡献司法力量。

一是以政治建设为引领,促进队伍再强化。紧盯政治建设首责,抓牢思想建设根基,始终坚持人民司法的政治属性,厚植政治“三力”,把“从政治上看,从法治上办”落到实处。慎终如始做好主题教育的收官工作,把问题整治整改贯穿始终,固化为长效机制抓好闭环管理。认真贯彻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把党建工作与审判执行工作深度融合。坚持不懈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

二是以司法质效为根本,推动审判再强化。以审判理念现代化引领审判工作现代化,把新时代能动司法理念贯彻到审判执行工作全过程各方面,实现审判质量、效率、效果稳步提升。坚持在党委领导下积极参与社会治理,“抓前端、治未病”,让更多的纠纷通过非诉讼方式化解在源头。切实践行“如我在诉”工作理念,让人民群众司法获得感成色更足底色更暖。深入推进“1 6 x”队伍建设现代化工作体系建设,持续锻造堪当重任的法院铁军。

三是以数字改革为突破,实现形象再优化。积极响应上海城市数字化转型要求,主动增强数字思维、数字认知和数字技能,充分发挥大数据辅助司法办案、助力社会治理的重要作用。持续深化全流程网上办案,以更加便捷、高效、透明的数字化诉讼服务,提升人民群众司法满意度。充分发挥应用场景建设效能,深度挖掘司法数据背后反映的社会治理问题,及时向党委政府提供决策参考,努力实现更高水平的数字正义。

四是以服务大局为己任,夯实保障再优化。始终把法院工作放在大局中谋划,精准聚焦长三角g60科创走廊、松江新城和“松江枢纽”三张“王牌”,切实提升司法服务大局能级水平。进一步深化长三角g60科创走廊九城市法院司法协作,共建共育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一流科创生态。依法保障公平竞争,厚植营商环境沃土,促进民营经济健康发展。加大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力度,为创新驱动发展、服务国家战略提供强有力的司法保障。

初心如磐,使命在肩。新的征程,松江迈上新台阶、实现新突破的前行号角已经吹响。我院将继续在区委的领导下,在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下,以“俯首甘为孺子牛”的为民初心,“中流击水当奋楫”的坚定决心,“积跬步以至千里”的不懈恒心,做好新时代法治答卷人,为松江持续提升城市能级和核心竞争力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

 

附件1:

有关用语说明

 

1.马锡五审判方式:指抗日民主政权时期,在边区马锡五实行的贯彻群众路线深入进行调查研究的办案方法,是党的群众路线在审判工作中的具体体现。马锡五审判方式所追求的司法为民、到群众中去和注重调解、调判结合的原则在今天仍有重要的借鉴意义,和诉源治理工作一脉相承。

2.巡回审判:指人民法院为方便群众诉讼,在辖区内定期或不定期采取巡回流动的方式,选择案件发生地、当事人所在地或其它方便群众诉讼的地点开庭审理民事案件的一种审判方式,具有便民利民、促进矛盾纠纷就地化解的积极作用。

3.万人起诉率:指以某一行政区域常住人口和登记在册的流动人口总数为基数,以万人为单位,与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受理的一审民事、行政案件总数之间的比率,体现了该行政区域内形成民事、行政诉讼案件纠纷数量的多寡,可用来反映该地区社会矛盾的激烈程度及社会治理的效果。

4.“松法进五大”:指松江区法院立足区域实际、发展特色,匠心打造的特色普法品牌,通过年度百人次法官进“五大”(大居、大学、大厂、大工程、大产业),开展法治讲座、法律咨询、调研座谈、实习实训等线上线下相结合的多种活动,为人民群众提供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服务型”“嵌入型”“精准型”法治宣传产品。

5.程序空转:指司法审判中一案结多案生、案结事未了导致衍生案件的产生,及司法程序中不必要环节不恰当的启动、反复进退,导致司法程序耗时长。“程序空转”治理表面上是减少诉讼的冗余程序,实质上是“让当事人一件事一次性实质解决”,真正实现案结事了人和。

6.“四类案件”:指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完善“四类案件”监督管理机制的指导意见》,满足以下情形之一的案件:(一)重大、疑难、复杂、敏感的;(二)涉及群体性纠纷或者引发社会广泛关注,可能影响社会稳定的;(三)与本院或者上级人民法院的类案裁判可能发生冲突的;(四)有关单位或者个人反映法官有违法审判行为的。

 

附件2:

有关案例说明

 

1.上海首例“套路加盟”合同诈骗案:2014年7月起,被告人金某等人成立万郁管理公司从事餐饮招商加盟活动,并逐渐形成以被告人金某为首要分子的犯罪集团“万郁集团”。在明知不具备相应运营能力及资质的情况下,万郁集团通过虚构运营能力、提供虚假授权、短期内频繁更换品牌等方式诱使被害人签约,骗取加盟费,至案发累计骗取全国5800余名被害人钱款共计4.4亿余元。我院依法判处被告人有期徒刑十四年六个月至五年不等,罚金50万至5万不等,部分被告人并被判处剥夺政治权利三年至二年不等。该案系上海审结的首例“套路加盟”合同诈骗案。

2.“王某等21人跨境电信诈骗案”:2019年以来,胡某、朱某等在阿联酋迪拜成立窝点,专门从事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并从我国境内招募讲师、业务员等人前往迪拜,一起在窝点里实施针对中国境内居民的电信网络诈骗。被告人王某等21人经人介绍或以人拉人的方式出境加入该窝点,以股票打新、推荐优质股等为名针对境内居民实施电信网络诈骗,至案发时骗款达500余万元。我院根据各被告人犯罪的事实、性质、情节和对于社会的危害程度等,依法判决被告人王某等21人犯诈骗罪,分别判处七年至一年六个月不等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3.“医养结合”骗取国家医保基金诈骗案:2020年初被告人程某某与上海某门诊部签署外包门诊合作协议并取得医师执照后,为上海某福利院老人提供诊疗服务。截至2022年2月,程某某伙同陈某某、侯某某在未实际用药的情况下,虚构外科诊疗服务名目,偷刷老人医保卡,骗取国家医保基金十余万元。根据犯罪事实、性质、情节、对于社会的危害程度以及退赔情况等,我院依法判处三名被告人有期徒刑二年至一年七个月不等,并处罚金3万元至1万元不等,对部分被告人适用缓刑。

4.“微创手术保险理赔案”:2019年12月至2022年7月,原告李某在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公司处电子投保了“点滴保”重疾险。2022年5月,李某突发胸主动脉夹层b型疾病进行了胸主动脉手术治疗,事后其申请理赔被拒,故诉至法院。我院经审理认为合同中重大疾病的保险范围含“主动脉手术”,相关条款应是对该医疗术语的解释和描述,但其中关于“开胸”“开腹”等并非对疾病症状的解释和描述,而是对于疾病治疗方式的限制,该限制排除了被保险人对疾病治疗方式的选择权。保险公司以限定治疗方式来限制李某获得理赔的权利,免除自己的保险责任,故相关内容应认定无效。我院作出一审判决,由保险公司偿付李某保险理赔款。二审法院经审理后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5.松江首例撤销婚姻案:原告陈某与被告刘某于2018年5月登记结婚,婚后未生育子女。2021年12月,刘某因刑事犯罪入狱。不久陈某被狱管人员告知需要替刘某购买抗艾滋病药物,得知刘某早在2011年已患有艾滋病,故诉至我院,要求撤销婚姻。我院经审理认为,被告刘某所患疾病对婚姻生活有重大影响,属于婚前应当如实告知的重大疾病,其未在婚前履行告知义务,故对双方的婚姻关系判决予以撤销。该案系民法典实施以来松江区首例撤销婚姻案件,经上海电视台、上海高院等多家媒体转载、报道,社会反响良好。

6.侵犯公民平等就业权案:原告汪某收到了某设备公司的录用通知,其在正式签订劳动合同前按照公司通知单独做了乙肝五项检验,汪某将显示乙肝表面抗原阳性的体检报告发给公司后被告知取消录用。汪某后诉至法院要求赔偿。我院经审理后认为,原告应聘的岗位不属于乙肝禁止从事的职位,被告公司在招聘时强制要求原告汪某提供乙肝检测报告,发现阳性后又单方取消录用,该行为不仅违反相关行政法规的禁止性规定,也侵害了原告的平等就业权。经调解,双方就赔偿金额达成一致意见,公司当庭向汪某赔礼道歉,并赔偿汪某3万余元。该案被收录于最高人民法院、上海高院“小案大道理”。

7.某商超员工欠薪案件:上海某商超企业因不少门店关停引发欠薪,该企业44名被欠薪员工申请仲裁,经仲裁委调解后达成调解协议,但是该企业并未按调解协议履行,企业员工于2022年11月陆续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执行法官深入了解企业经营及现有资产情况,有效整合资源帮助企业盘活资产,为44名欠薪员工集中发放执行款项140余万元。该次案款发放活动获包括新华社、澎湃新闻等在内的多家国家级、市级媒体报道,总阅读量逾60万次。


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