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9月5日在上海市松江区第六届
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上
上海市松江区人民法院院长 陈 昌
各位代表、各位委员:
2024年上半年,松江法院在区委的坚强领导下,在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在上级法院的精心指导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围绕“政治建设引领、司法质效为本、数字改革赋能”工作主线,以“两强两优高质量发展年”为工作目标,坚持严格公正司法,持续推动审判执行工作提质增效,着力推进以审判工作现代化支撑和服务中国式现代化松江实践。
一、精耕主责主业,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受理案件20044件,同比下降8.3%,审结案件18850件,同比下降9.57%。审判质效持续向好趋优,在市高院确定的14项案件质效综合评估指数中,6项位列全市基层法院前三,综合审判质效位列全市基层法院第一。
(一)严厉打击刑事犯罪,推进平安松江建设
受理刑事案件705件959人,同比分别下降11.21%和4.96%;审结719件937人,同比分别下降10.12%和5.16%。积极履行维护社会安全稳定重大职责,审结故意伤害、抢劫、诈骗等暴力、侵财类案件92件99人,依法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常态化推进扫黑除恶斗争、打击电信诈骗、打赢禁毒人民战争等专项工作,审结涉黑涉恶外围案件2件4人、“两卡”类电信网络诈骗案件124件148人、涉毒类犯罪案件5件5人,严厉打击群众反映强烈的违法犯罪行为。审结刘某某等6人实施抢劫、抢夺、敲诈勒索案,依法打击利用“跑分”布局“黑吃黑”犯罪,斩断利用信息网络进行洗钱犯罪利益链条。审结毛某某网络直播诈骗案,有效甄别打击通过直播“卖惨”博取老年人同情的新型骗局,保护公众朴素善意。审结上海某实业公司、张某某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涉案金额3.4亿元,切实维护国家税收征管秩序和社会诚信体系,系全市唯一入选“两高”依法惩治危害税收征管典型刑事案例。积极开展符合刑事审判规律的多元解纷方式,依托“轻伤害一体化”调解中心在诉前成功化解轻微刑事案件90件,在诉中调解刑事附带民事诉讼22件,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调撤率95.65%,位列全市基层法院第四。
(二)妥善化解民商事纠纷,全力服务保障民生
受理民商事案件12397件,同比下降25.37%,审结11538件,同比下降26.43%。审结保险合同、融资租赁、金融借款等案件570件,引导、规范和维护金融交易秩序。审结股东知情权、股东资格确认、股东出资纠纷等案件156件,推动提升公司治理水平。审结建设工程合同、商品房预售合同、房屋买卖合同纠纷等案件388件,助力防范化解房地产领域风险。审结劳动合同、工伤赔偿等案件559件,平等保护劳资双方合法权益,促进区域劳动关系和谐稳定。审结离婚、继承、抚养、赡养类等婚姻家庭案件716件,其中72.35%的案件成功调解,全力维护家庭和谐。审结一起利用信息网络侵害未成年人人身权益案,刊载于《人民日报》,督促网站平台履行信息内容管理主体责任,为未成年人筑起隐私保护数字“藩篱”。依据最有利于被监护人原则审结一起“指定后顺位近亲属担任监护人案”,有效回应失能老人有质量的生活需求,入选上海法院“小案大道理”。审结一起网上购物快递丢失引发的运输合同纠纷案,获央视新闻专题报道,在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同时推动物流行业健康、规范发展。
(三)大力畅通执行堵点,积极回应社会关切
受理执行案件5023件,同比下降3.77%;执结4605件,同比下降10.79%;执行到位率50.07%,同比上升18.62个百分点,执行到位金额6.25亿元。加大执行力度,向公安机关移送涉嫌拒执犯罪案件3件,司法拘留18人次,完成司法拍卖65件,成交金额3.21亿元,努力将“纸上权益”兑现为“真金白银”。坚持落实“一处失信,处处受限”惩戒机制,将2215人次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4966人次纳入限制高消费名单,通过信用惩戒督促1293件案件被执行人主动履行法律义务。规范“终本”结案,首执案件终本率同比下降14.66个百分点。审结执行异议案件272件,通过强化执行审查规范执行实施,一起案例入选全市“当事人滥用执行异议程序规避执行”十大典型案例。充分运用“交叉执行”“执破融合”等工作机制,打破执行僵局,提升执行质效。组织开展涉民生案件集中执行活动、“终本清仓”专项行动,有效回应人民群众对执行工作的期待。积极探索“重整式”执行新机制,依托府院联动引进新投资并辅助规划重建,让负债累累的产业园区、农贸市场“涅槃重生”,盘活资产10亿余元,千余家租户稳定过渡,获新华社、《人民法院报》专题宣传报道。审查行政非诉执行案件50件,保障行政行为有效实施,保护行政相对人合法权益。
二、彰显司法担当,护航区域发展大局
(一)打造法治化营商环境“松江高地”
严格对标对表《上海法院深入推进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专项行动计划(7.0版)》及《松江区坚持对标改革持续打造国际一流营商环境行动方案》,坚持以企业获得感为评价标准,稳妥审结各类涉企商事案件3752件。20项涉营商环境重点工作质效综合评估数据中,有12项位列全市基层法院前五。在执法办案中找准法治保障企业高质量发展的结合点和着力点,“因企制宜”发布《服务保障创新型中小企业高质量发展审判白皮书》《涉g60科创走廊科创企业劳动争议案件审判白皮书》及典型案例,提升市场主体司法获得感。积极实质参与上海政法学院开展的长三角g60科创走廊九城市法治化营商环境专题调研,通过高质量实地调研推动长三角g60科创走廊营商环境法治化水平进一步提升。
(二)做优知识产权解纷“松江品牌”
坚持按照国家知识产权强市建设示范城区建设要求,持续优化保护创新法治环境,受理知识产权民事案件597件,审结617件,受理刑事案件6件,审结12件。依法审结全市首例知识产权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案件,通过刑事责任和民事责任一体解决高效保护权利人合法权益。精心审理具有影响力的典型案件,一起不正当竞争案入选上海法院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力度十大典型案例,一起委托创作合同纠纷案入选上海法院涉影视产业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十大典型案例。积极回应上海科技影都高质量发展法治需求,做实做强“影视产业知识产权应用与保护(松江)基地”,荣获上海知识产权改革创新工作十大典型案例,是本年度唯一入选获评的区级单位项目。发布全市首份涉影视产业审判白皮书,并联合浙江东阳法院发布涉影视产业典型案例,为文创新质生产力的培育和发展保驾护航。上海国际电影节科幻电影周之期,联合区文旅局共同举办“涉影视产业虚拟数字角色知识产权保护问题”研讨会,邀请上海三级法院和长三角地区资深法官、专家学者、律师及行业代表共研共商,为影视产业新一轮数字化发展提供高质量司法智力支撑。
(三)绘就多元解纷“松江‘枫’景”
将多元化解矛盾纠纷工作作为践行“枫桥经验”的主战场,在区委依法治区办的牵头领导下召开全区诉源治理推进大会,牵头制定《全面深化诉源治理 高质量推进平安松江建设的工作意见》,形成《松江区民商事纠纷涉讼情况分析报告》,为各街镇预防化解矛盾纠纷“开方诊疗”。坚持将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深化“法院 卫健委”“法院 公证处”“法院 房管局 司法局”“法院 市场监督管理局 文化旅游局”等“法院 n”多元解纷模式,新增10个调解组织和109名调解员入驻调解平台,为群众在诉讼之前化解矛盾提供更多更优选择。诉前调解成功分流率40.05%,同比上升27.45个百分点,位列全市基层法院第二,全区万人成讼率指标排名全市第二。有序推进“一街镇一法官”工作,指导各人民调解组织成功调处矛盾纠纷8959件,对777起调解案件出具司法确认书。以创建新时代“枫桥式人民法庭”为目标,依托“山中竹”法官工作站,将司法下沉和基层治理相结合,努力做深做实“抓前端、治未病”。我院和佘山人民法庭分别被市高院、市司法局评为上海市诉源治理先进单位和先进集体。
(四)助力大城善治“松江示范”
积极落实“谁执法谁普法”主体责任,“松法进五大”特色普法项目获评2023年度区“谁执法谁普法”十大项目,法宣相关工作成果荣获2023年度全市法院十佳新闻作品、优秀新媒体专栏、优秀微电影。不断提高信息为党委政府决策服务的能力和水平,及时向区委、区人大、区政府、区政协报送审判执行工作中发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共编写信息15期、专报10期,2篇信息被市委办公厅采用,2篇信息被中央办公厅采用,其中1篇关于村镇银行贷款风控的信息获中央领导同志批示,我院连续两届获评上海法院信息大赛优秀组织奖。扎实做好司法建议工作,善于从“个案”“类案”中发现社会治理问题,制发司法建议15件,其中12件得到积极反馈,以“司法之力”助推“社会之治”。
三、深化改革创新,推进审判工作现代化建设
(一)转变审判理念,促进案件提质增效
开展审判理念现代化大讨论大实践活动,聚焦提升人民群众司法获得感和满意度制定十项举措,制发“判后答疑告知书”“生效法律文书自动履行提醒书”等,以用心用情的审判延伸工作全方位推动矛盾纠纷实质性化解。以“如我在诉”工作理念持续提升案件审理效果,案件调解率30.16%,位列全市基层法院第一,上诉率8.98%,同比下降0.78个百分点,全市排名同比上升9位。针对“一案结多案生”程序空转问题开展专项治理,经评查发现、整改问题线索23条,推动实现“诉讼程序不重复、人民群众不折腾”。“案件比”持续下降,优于最高院确定的合理区间,审限内结案率、平均结案时间等指标,均位列全市基层法院第三。
(二)落实院庭长阅核制,强化案件裁判质量
深刻认识阅核制对加快推进审判工作现代化的重要意义,根据上级法院要求、立足本院实际,深入推进案件阅核工作。通过“刚性 弹性”“案件 人员”网格化确定需阅核案件、人员,院庭长作为监管主体对裁判文书进行全流程留痕监管,把好强化责任监督的最后一道“关口”,守牢案件质量“生命线”。经院庭长阅核案件结案数6068件,阅核率达38.43%,上半年暂无经阅核后被二审改判、发回重审案件。有效发挥专法会、审委会“把脉定向”的集体决策作用,召开审委会8次,专业法官会议350次,其中跨部门专业法官会议18次,就疑难复杂、长审限案件进行集体研判。12个月以上长未结案件数同比下降55.81%,一审裁判被改判、发回重审案件数同比下降12.36%,实现案件效率和质量双提升。院庭长办案数3854件,同比上升48.29%,有效发挥院庭长办案“头雁”示范引领作用。
(三)浓郁学习氛围,提升履职能力水平
坚持把培育优秀司法成果作为反映法院工作的重要载体,以点带面营造比学赶超、争先创优的良好氛围。依托审委会集中学习领航行动、云间研学社集体学习启航活动,就新《公司法》、《民法典》司法解释适用等审判理论与实务研究开展审委会集中学习6次、云间研学活动9次,持续提升全院干警司法能力和审判研究水平。密切与同济大学、华东政法大学、上海政法学院等签约高校协同合作,精心打造“松法讲堂”司法实务系列课程,以法治实践支持法学教育。调研成果日益丰硕,有7篇案例入选人民法院案例库,5篇案例入选《人民法院案例选》《中国法院年度案例》,3篇案例入选上海法院百例精品案例,4项课题中标上海法院重点课题、全面依法治市课题等,10余篇调研文章刊载于《中国审判》《人民法院报》《人民司法》等,1则法答网问答刊载《人民法院报》,实现法院审判研究软实力稳步提升。
(四)深化数字法院建设,激活强大司法动能
深入贯彻落实高院“数字改革赋能”工作主线,成立数字法院建设工作专班,针对具体问题提示预警申报的审判管理监督类“小切口”场景成功在全市推广应用21个。深挖司法大数据分析案件背后反映的社会治理问题,形成“城市地下空间治理的风险隐患与预警提示问题”专报,被市委办公厅采录,以“精细化”司法助力城市“绣花针”治理。与区民政局签署数据互通合作框架协议,将127条监护人及被监护人信息、663条未成年人抚养人信息推送给区民政局,司法数据共享助力行政部门对弱势群体的精准关注和保护。针对医保基金流失问题建设的“医保基金追偿信息共享与协同治理”场景、针对知识产权行政与司法衔接不畅问题建设的“商标侵权司法行政双轨制监管与治理”场景均已在上海市大数据中心上链,通过定期司法数据推送助力社会经济运行“数字化体检”。
四、牢记初心使命,永葆对党忠诚政治本色
(一)坚持深学细悟,扎实开展党纪学习教育
把开展党纪学习教育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抓紧抓实抓好,制定《松江区法院党纪学习教育实施方案》,成立工作专班,明确责任分工,梳理9项工作任务和19项具体工作举措,通过层层动员、层层部署压实党纪学习教育责任。牢牢把握党纪学习教育的目标要求,运用“六学”举措开展4期读书班、3次党组中心组学习、15场次支部书记纪律党课、50次各支部专题学习,强化以案促教、以训促学,持之以恒推动全院干警学纪、知纪、明纪、守纪。制定《松江法院机关党委2024年党建工作要点》,党建工作与审判工作一体谋划、一体推进,切实把党纪学习教育成果转化为坚定信仰、锤炼党性、指导实践、推动法院工作提质增效的强大动力。
(二)坚持多措并举,持续完善干部选育培用体系
坚持树立强烈的人才意识,建好用活政治素质正面档案,持续推进落实作为法院队伍建设“新质生产力”的数字政工“干部画像”,为干部选育管用、人才队伍建设提供数字支撑。遵循审判工作规律和法官助理人才成长规律,制定《松江法院高级法官助理管理实施细则》对法官助理进行分层培养,选用12名高级法官助理,搭建成长平台进行系统培养,有效提振法官助理队伍干事创业精气神和战斗力。切实增强新时代法院人才工作的自觉性和坚定性,选拔任用2名“85后”科级领导干部,开展7名审判团队负责人候选增补工作,完成16名员额法官等级晋升和31名干警职级晋升,通过多层次的选贤育能持续优化法院人才梯队。
(三)坚持真改实改,坚决打好纠风治腐“持久战”
修订完善《党组执行“三重一大”制度实施办法》《关于规范干警参加授课等对外业务交流活动的若干规定》,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党内监督制度,以严明的党纪促进公正廉洁司法。认真开展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实施“净风行动”开展违规吃喝问题专项整治等工作,组织422名干警填报《自觉抵制违规吃喝问题承诺书》,筑牢廉政风险“第一道防线”。严格执行新时代政法干警“十个严禁”和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记录报告信息2341条,“关键少数”带头填报295条,推动有问必录、应报尽报成为常态。开展2024年度司法突出问题整治整改,实施27次日常和专项督察检查,制发《审务督察情况通报》15期,排查问题线索34条,及时纠正群众反映的“慵、懒、散、推”等司法作风问题,切实做到真反思、真整改。
(四)坚持集思广益,积极主动接受各方监督
自觉接受人大、政协、检察机关及社会各界的监督,建立监督联络常态化机制,为公正司法提供重要保障。自觉主动做实人大代表联络工作,积极邀请25位人大代表零距离体验诉讼服务、观摩庭审活动、调研座谈交流累计15次,办理区人大代表建议2件,将“监督就是关心关注、监督就是帮助支持”落实到法院工作全过程。虚心接受政协民主监督,用心用情办理区政协委员提案4件。依法接受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办理检察建议31件。广泛接受社会监督,40余名市人大代表、特约监督员、律师代表、网络博主等组成“法治观察团”,参加市高院在佘山人民法庭举办的打卡“沪尚新‘枫’景”首场活动,19名市人大代表受邀参观车墩影视基地并参与知识产权审判工作调研座谈,为持续改善和加强法院工作夯实群众基础。
行至半山不停步,船到中流当奋楫。2024年上半年工作收官,在取得一定成绩的同时,也清醒认识到法院工作面临的困难和不足:一是司法服务保障松江向改革深水区进发的前瞻性、针对性和实效性仍需进一步加强;二是司法审判的质量、效率和效果距离人民群众对公平正义的新期待还有一定差距;三是党风廉政建设和过硬队伍的锻造需要进一步持续用力。
下半年,我院将继续坚持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上海的一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十二届市委五次全会和六届区委七次全会精神,自觉增强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责任感和紧迫感,把法院工作放在全市、全区发展全局中加以谋划、推进,为松江城市能级和核心竞争力不断提升、加快建设“科创、人文、生态”现代化新松江提供更加优质的司法服务和保障。
一是坚持党的领导,始终铸牢政治忠诚。学习好、宣传好、贯彻好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领悟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深化改革的一系列新思想、新观点、新论断,深刻领会和把握全会的核心要义和精神实质。牢牢坚持党对法院工作的绝对领导,确保法院各项工作始终沿着正确的政治方向前行。坚决落实党中央和市委、区委决策部署,自觉把法院工作融入中国式现代化全局。全面加强党的纪律建设,切实将党纪学习教育成果转化为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的实际行动。
二是务求实的效果,持续提升司法质效。抓牢审判质效“重心”,促推审判工作提质增效。在司法办案中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强化治罪与治理并重理念,尊重司法规律抓实审判管理,积极回应人民群众对更高质量司法的期待。深化案件质量“生命线”意识,压实院庭长监管责任,“因人、因案而异”分级分层做实阅核制度,扎实有序推进案例库、法答网工作。以数字法院建设为重要引擎,进一步激发司法数据内在管理价值和外在治理功能。
三是鼓足创的劲头,自觉融入改革大局。主动找准法院工作服务保障进一步深化改革的结合点和切入点,以改革思维破解司法精准服务中心大局中的裉节难题。聚焦推进长三角g60科创走廊建设走深走实、优化国际一流营商环境等,为培育和发展新质生产力、创造良好市场环境提供有力司法服务和保障。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深入推进“一街镇一法官”工作机制,推动更多矛盾纠纷在源头得到实质化解,为松江城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持续提升贡献法院力量。
四是坚持严的基调,全面打造过硬队伍。充分认识当前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严峻形势,持续健全正风肃纪常态化机制,着力提高制度执行力,坚决落实好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等铁规禁令,以廉洁司法确保公正严明司法。进一步提升司法规范化水平,落实“有信必复”,不断改进司法作风。践行正确司法政绩观,树立选人用人正确导向,激励干警开拓进取、干事创业,把人才优势转化为法院工作更高质量发展的动能。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
附件1:
有关用语说明
1.“两强两优高质量发展年”:指我院2024年确定的“两强两优高质量发展年”工作目标,即“以政治建设为引领、促进队伍再强化,以司法质效为根本、推动审判再强化,以数字改革为突破、实现形象再优化,以服务大局为己任、夯实保障再优化”。
2.万人成讼率:指以某一行政区域常住人口和登记在册的流动人口总数为基数,以万人为单位,与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受理的一审民事、行政案件总数之间的比率,体现了该行政区域内形成民事、行政诉讼案件纠纷数量的多寡,可用来反映该地区社会矛盾的激烈程度及社会治理的效果。
3.程序空转:指司法审判中一案结多案生、案结事未了导致衍生案件的产生,及司法程序中不必要环节不恰当的启动、反复进退,导致司法程序耗时长。“程序空转”治理表面上是减少诉讼的冗余程序,实质上是“让当事人一件事一次性实质解决”,真正实现案结事了人和。
4.案件比:指将“案”与“件”进行对比,反映一个待决争议(案)立案后,需要经历多少审执程序(件)才能解决。该指标为负向指标。
5.阅核制:指最高人民法院印发的《关于完善案件阅核工作机制全面准确落实司法责任制的指导意见》中提出的裁判文书院庭长阅核制度,于2024年1月1日正式施行。根据该制度,除“四类案件”应当报院庭长阅核外,其他重大案件也必须报送院庭长阅核;意见出现分歧时,院庭长无权调整改变,但是可以建议复议,必要时提请专业法官会议讨论或提交审委会研究。该制度旨在提升审判质效,能够切实有效防控审判风险外溢,丰富、充实和发展了司法责任制。
附件2:
有关案例说明
1.刘某某等6人实施抢劫、抢夺、敲诈勒索案:2022年9月起,被告人刘某某等6人经事先预谋,安排一名成员随同“跑分人员”至本区、嘉定区、浦东新区多个地点协助操作转移违法钱款(“跑分人员”提供银行账户或第三方支付平台为他人代收款,再提现或者转账至指定账户,从中赚取佣金,多用于电信网络诈骗、赌博等违法犯罪活动收款)。当钱款转移后,被告人刘某某等人通过手机定位等方式跟踪到达操作地点,通过窃取或强行控制等暴力手段劫取“跑分人员”银行卡、手机,“黑吃黑”非法占有财物。我院依法判处被告人有期徒刑十年六个月至十八年不等,罚金六万元至十五万元不等,剥夺政治权利二年。
2.毛某某网络直播诈骗案:2021年7月,被告人毛某某通过抖音直播平台讲述悲惨身世吸引古稀之年独居的被害人成为其粉丝,并通过后台私信沟通联系并添加被害人微信,在不具备还款能力情况下,编造生病或其他理由,以借款的名义骗取被害人钱款共计55万余元,并将钱款用于投资、消费等。我院依法判处被告人毛某某有期徒刑十年六个月,剥夺政治权利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十万元。
3.上海某实业公司、张某某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2017年8月开始,被告人上海某实业公司负责人张某某在无实际业务往来的情况下,通过案外人经营的公司互相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并通过其实际控制的其余公司为上海某实业公司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至案发时累计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18份,价税合计161万余元,其中税额22万元均已申报抵扣。我院依法分别判处被告人上海某实业公司罚金三万元,判处被告人张某某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该案入选“两高”发布的依法惩治危害税收征管典型刑事案例。
4.利用信息网络侵害未成年人人身权益案:2022年夏,原告项某与袁某通过网上聊天相识并进行裸聊。袁某将数段原告裸照视频泄露给原告多名同学并公开发布在其快手账户上,同时发表针对原告的侮辱、威胁言论。经审理,袁某侵害原告隐私权,应当承担侵权责任,被告快手公司作为网络产品和服务提供者对于袁某的侵权事实构成“应当知道”,应当承担连带责任。因被告快手公司已经对被告袁某某快手账户永久封禁,涉案视频及文字内容均已被清除,故判决两被告向原告书面赔礼道歉。该案刊载于《人民日报》。
5.指定后顺位近亲属担任监护人案:陆某某系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陆某某女儿及妹妹均向法院申请担任陆某某监护人。根据法律规定,不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的监护顺序为配偶、父母、子女、其他近亲属,原则上监护人要从有监护能力的人中按顺序产生。陆某某的女儿自幼随母亲生活,成年后鲜与陆某某往来,疏于照顾陆某某。陆某某自2005年起居住在妹妹家中,由妹妹照料其生活起居。法院综合考虑与被监护人陆某某的生活和情感联系密切程度、陆某某真实意愿及监护人的监护能力等因素,突破法定监护顺序,根据最有利于被监护人原则,指定陆某某妹妹为其监护人。该案入选上海法院“小案大道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