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案由
我区相关老旧小区自行车棚建设年代久远,值守人员长期居住在车棚里,私拉乱接电线、使用明火做饭烧菜、圈占堆放杂物甚至违规留宿亲友等,安全隐患突出。另一方面,居住在这些小区的居民生活条件一般,居民们也习惯于选择电动自行车出行,原来的自行车现在大部分换成了电动自行车,由此带来的充电等消防隐患较为突出。
二、案据
《上海市非机动车安全管理条例》2021年5月1日实施。《条例》禁止电动自行车在建筑物首层门厅、共用走道、楼梯间、楼道等共用部位,以及人员密集场所的室内区域停放、充电。如违反将由消防救援机构对人员密集场所责令改正,处1千元以上1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2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
《条例》还提出,新建、改建、扩建住宅小区,应当按照有关标准,规划和配套建设非机动车集中停放场所及充电设施。加大对已建成的住宅小区非机动车集中停放场所及充电设施建设的投入,推动已建成的住宅小区新建、改建、扩建敞开式地面车棚等非机动车集中停放场所及充电设施。
三、方案
一是希望政府部门能否专项资金保障,将老旧小区车棚改造工程作为年度重点实事项目。
二是建议消防等部门研究制定《老旧小区车棚改造工作方案》,提出在车棚内建设充电桩的同时,同步建设门禁闸机、视频监控、喷淋烟感、红外线测温探头等设备,“一揽子”解决老旧小区车棚消防、治安隐患痼疾。
三是联勤联动,组织社区的工作人员、物业人员、治安积极分子、志愿者等力量,成立治安巡防队伍,在辖区不间断开展监督、巡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