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在区委区府的领导下,我区农村养老事业得到了健康有序发展,养老服务设施不断完善,养老服务质量不断提升,养老服务改革不断深化,但与农村老年人日益增长的养老服务需求还存在着一定差距。站在两个百年历史交汇点上,我们要认真落实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在实现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的新时代新征程上展现新气象新作为,顺应人民群众对美化生活的向往。
当前,人口老龄化进程正逐步加快,尤其是农村,年轻人外出,留下的大多是空巢、留守老人,这些老年人的精神需求,生活质量等问题渐渐凸显。与城市相比,农村地区人口老龄化水平高、养老资源匮乏,养老形式也相对单一,养老服务资金投入不足等,这些问题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我区养老事业可持续性协调发展。
随着城乡发展规划的不断迭代更新,如何把农村养老纳入振兴乡村战略背景下来思考规划,为松江农村互助式养老模式注入新的内涵,因此,积极探索老龄化背景下幸福田园养老综合体创新模式,是进一步推进我区农村养老事业发展的一个新课题。建议:
一、强化使命担当,服务发展大局。
2021中央一号文件《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的意见》发布,对农村养老做出新的部署,要求县级健全三级养老服务网络,推动村级幸福院、日间照料中心等养老服务设施建设,发展农村普惠型养老服务和互助性养老。2021年5月,上海市民政局出台了《关于鼓励利用农村存量资源开展改造乡村长者照护之家试点的意见》,鼓励利用农村存量资源开展改造乡村长者照护之家试点,并将原来的不能超过50个床位,现调整为100个。
作为上海五大新城之一的松江,要把加快发展养老服务社会化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纳入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尤其要把农村养老服务设施布局纳入新农村建设和振兴乡村发展规划,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发展目标,认真落实责任,整合社会资源,加大对农村养老服务业的扶持力度,从本区域人口老龄化和为老年人服务的需求出发,科学制定养老服务发展规划组织实施。
二、政府助力支持,做好政策倾斜。
各级政府要进一步完善相关政策,让更多的社会力量参与到农村养老事业当中;同时要强化部门职责,加强协作,区发展和改革、民政、财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等部门要做好政策扶持等工作,及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确保各项政策、措施和投入落到实处,促进养老服务社会化发展。
要鼓励和引导社会力量参与发展农村养老服务,加大资本投入力度,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制定和落实社会力量参与农村养老服务的优惠政策,鼓励社会力量参与发展农村养老服务,形成有序竞争、多元并存、共同发展的格局。
切实解决“村村通”公交打通农村老人出行“最后一公里”的问题。支持农村宅基地房屋、闲置空间等进行适老化改造,盘活现有资源,避免重复建设;在引入社会力量进入农村养老领域时,成立乡村养老领导小组,协调项目推进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和困难,简化审批立项手续及流程;发挥各地方慈善工作站作用,设置农村养老公益项目专项经费;鼓励创新,政策聚焦,按照成熟一个、试点一个、有序推进,防止一哄而上或“一刀切”,对农村养老创新的试点给予补贴和鼓励。
三、创新养老模式,实现多元融合
要创新农村养老模式,推进我区养老信息平台建设,整合信息资源,实现信息共享,构建多元的农村养老新模式。以叶榭镇堰泾村的幸福老人村为例,1.0版本为保基本养老就地养老;2.0版本为泖港乡村社区养老;打造未来“幸福老人村”3.0版本,为康养和旅居相结合,探索幸福田园养老综合体创新模式,将创新服务对接乡村发展所需,带活乡村资源,在乡村公益释放社会价值,助力沪郊乡村振兴。 该“幸福田园养老综合体”的模式,以原有的幸福老年村为中轴,向周围辐射,可将闲置的农村宅基地等改造为乡村咖啡屋、乡村博物馆、慢时光蜗牛生活馆、周边微型采摘园、口袋公园等。
同时可对接各级医疗卫生及养老服务资源,建立老年健康动态监测机制,设立医疗健康小站,为老年人提供健康指导、慢病管理、安全监护等服务,满足老年人晚年的生活需要。这样从根本上探索田园综合体与养老服务的多元融合机制,将慈善公益、传统文化、生态养老和休闲旅游等相结合,赋予农村养老成为实践人与乡村、人与自然和谐共处的新环境,着力打造“幸福田园养老综合体”,真正让农村老人老有所养、老有所依、老有所乐。
养老关乎民生,民生是老百姓最直接的利益,让人民群众过上美好生活是我们党和政府不懈的追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