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上海市居转户相关政策,符合落户的基本条件为:1.居住证累计满7年;2.社保缴纳累计满7年;3.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职务并被聘任在相应岗位上。该政策基本解决了原来办理居住证人员的落户问题。但对高校而言还存在夹心层问题,就是还未办理落户的学校管理岗位人员。因岗位原因,有部分未落户的管理岗位人员,由于未评过职称或中级职称与岗位不匹配亦或中级职称不被认可等无法落户。管理岗位一般属于职员职级管理,高校也有针对管理岗位的高教研究系列,但和政策规定的职称要求又不完全相符。这就造成管理岗位人员在落户时碰到条件瓶颈,同时影响到这部分群体的买房(单身),子女入园入学等相应的问题,对高校管理岗位留人用人造成一定的影响,使得一部分优秀青年不愿到管理岗位上工作,或者到了管理岗位上后因落户想尽办法转专业技术岗位,亦或因落户困难满腹牢骚。基于现实原因,是否能从政策上考虑这一群体的落户诉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