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案由:
相比于机动车保有量的与日俱增,城市停车空间严重不足,特别是对于老城区,硬件设施薄弱,停车泊位缺口较大。部分机动车主将车辆停到人行道上,占用人行道资源,行人为了避让走上非机动车道,人车混行,出行安全受到威胁。市民通过拨打110、12345热线等渠道反映过此类问题,希望能加强对机动车乱停放的管理,但由于管理部门不明确,同时停车资源严重缺乏,未达到理想的治理效果。
二、案据:
执法部门反映对部分机动车占用人行道等公共区域的停车情况因为一些原因无法进行违章处罚,仅能电话通知车主挪车,同时因为停车场资源的不足,造成一些刚需停车无法满足,治理方式并不能让市民满意。属地街道试图通过安装路障,以达到阻止机动车擅自占用公共区域无序停车,但是也因缺乏相应的管理依据而无法施行。另外,由于停车场设施不足以及公共区域机动车管理权限不明确等因素,小区外无名道路乱停车问题也十分突出,严重影响往来市民的出行安全。
三、方案:
1.建议能否通过出台一些相关管理规定,进一步明确公共区域机动车管理权限,明晰管理方的权利和义务,给予管理方更有力的治理抓手以突破目前的现实困境,实现机动车的规范、有序停放。
2.疏堵结合,建议能够对老城区潜在的停车资源进行再整理、再规划、再开发,在对部分闲置土地进行规划时能够向公共停车功能予以倾斜。
3.盘活现有停车资源,在不影响城区市容市貌的前提下,适当增加道路边错时停车位、有条件的上街沿停车区域、立体式车库等,明确新增停车区域的管理方,根据附近市民的停车需求采取合理有效的管理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