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月16日,松江区人民政府王靖区长在第六届松江区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上作《政府工作报告》。《报告》提出,要争创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区。
正如习近平总书记主持召开的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第二次会议时所述,“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松江作为上海高端制造业主阵地和长三角g60科创走廊策源地,要实现到2035年长三角g60科创走廊建设“中国制造”迈向“中国创造”先进走廊、科技和制度创新双轮驱动先试走廊、产城融合发展先行走廊取得显著成果,都离不开依法治区、法治松江的支撑和保障。
近年来,区依法治区办、区司法局等部门在区委、区政府的领导下,在法治松江建设特别是软实力、法治创新等各个层面已取得不俗成绩,这些在在《法治松江建设规划(2021—2025年)》中进行了详细的描述,此处不再赘述。
但要实现争创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区,目前我区还面临着硬件配套支持不足的问题,举例如下:
1、区司法行政部门办公场地捉襟见肘、各职能科室(中心)分散办公,相应的硬件条件未能与人民群众日益增多的基本法律服务需求增长相匹配,未能与法治政府建设要求相匹配。
在机构改革后,区司法局同时承担了原司法局、法制办职能,同时承担区委依法治区办公室职能,后又于2021年7月加挂区行政复议局牌子。但目前区司法行政部门无独立办公场地,群众甚至无法在高德、百度地图中搜索到“松江区司法局”、“松江区行政复议局”。另外鉴于目前区司法局本部为暂借区市场监管局副楼办公,前往区司法局之前需先进入区市场监管局大门,也容易给前来办事的企业、群众带来疑惑,缺乏司法行政的严肃性。
另外,诸如行政复议局、社区矫正中心、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公证处等直接与企业、百姓息息相关的对外服务窗口均由于硬件场地不足的原因而分散办公,不利于实现司法行政机关进一步打造服务中心大局平台、加快提升公共法律服务能级的目标。同时,由于面向群众的职能科室分散,十分不便于企业、群众,这与依法治区、营商环境优化、司法行政为民的要求也存在冲突。
2、以行政复议为例,行政复议局缺少专门用于接受复议材料的窗口、缺少用于举行复议听证的专门场所
行政复议是行政相对人在对政府相关行政措施产生争议时重要的救济途径,是营商环境的重要体现。目前区行政复议局的办公地址为“区市场监管局副楼206室”,并在该地址接受群众的行政复议咨询、申请并接收相关材料。经确认,该地址系对应职能科室的内部办公室,而非专门对外的材料接受窗口。这可能会导致相关科室内部资料、其他复议申请人资料的保密性得不到保障。
另外,行政复议中的听证程序至关重要,在听证程序中,复议办案人员通过组织双方当事人梳理案件争议相关的证据材料,围绕案件争议焦点,充分听取双方当事人的陈述和意见等。在目前本市其他区(见附件)的区行政复议局已开始使用智慧听证系统审理行政复议案件的情况下,我区行政复议机关仍尚无专门用于复议听证的场所。
以上硬件(场所)缺失,会对复议申请人造成不便,不利于营商环境的优化,也可能会导致复议申请人认为区行政复议工作缺乏严肃性。
对此,提出以下建议:
1、参考市司法局办公模式,建议由区里对区司法行政提供必要的硬件支持即提供独立的区司法行政大楼。一方面,可以将区委依法治区办、区司法局、区行政复议局等法治松江、法治政府建设相关的职能部门统一搬入区司法行政大楼,为上述部门提供必要的办公条件;另一方面,集中办公不仅有利于提高相关部门内部的沟通、办公效率,更能方便群众,有助于进一步优化我区营商环境。
另外鉴于目前上海市律师协会松江律工委、区律师行业党委、区法律服务联合会、区律师工会联合会等行业自律组织无独立的实体办公地点,不利于我区律师行业的发展。建议在区司法行政大楼办公场地充裕的前提下,为相应的行业自律组织提供实体办公地点。
2、目前,长三角g60科创走廊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已正式启用并能服务临港松江园区等周边企业,但由于地理位置原因,无法覆盖本区居民和其他非周边企业。
建议参考本市其他区的模式,建议将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区法律援助中心、区人民调解委员会、区公证处等直接面向企业、群众的对外窗口集中统一设置,推动公共法律服务从“能办”“好办”向“智办”升级,多维度、多元化、多领域、多层次满足广大人民群众追求美好生活日益增长的更高层次的法律服务现实需求,让更多群众共享法治建设红利。
综上,为我区争创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区提供必要的硬件保障,不仅可以方便企业、群众办事,实现“司法行政为民”、优化营商环境,也是区委、区政府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要把体现人民利益、反映人民愿望、维护人民权益、增进人民福祉落实到全面依法治国各领域全过程”的具体举措。
附件:本市其他区司法行政或公共法律服务硬件配套情况
黄浦区行政复议局
奉贤区行政复议听证室
崇明区司法局听证室
奉贤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
闵行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
我区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