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解决农村布局分散、房屋陈旧、风貌凌乱的问题,进一步提高乡村生态宜居水平,从2018年开始,上海市将农民相对集中居住作为全市乡村振兴的重点工作加以推进,我镇南杨村被列为第二批乡村振兴示范村。安置方式则以上楼为主,平移为辅。但在实施过程中,我镇发现,按照目前市区奖补标准,资金压力较大,且与浦南其他乡镇存在不平衡现象。
按照增减挂钩项目70%节地率标准,我镇平均每户节地239平方米,以市、区两级减量化补贴200万/亩及60万/户计,户均补贴共131.7万元。与户均进镇安置180平方米、安置成本180万元相比较,仍存在资金缺口48.3万/户,全镇进镇上楼缺口约18.8亿元(按照村庄布局规划,拟进镇上楼3886户)。
按照南杨村一期70户平移归并实施方案计算,理论上平均每户可以节地342-220=122平方米,以市、区两级减量化补贴200万/亩及10万/户计,户均补贴46万元,农户自筹10万元,共56万元,与农房建设费用及基础设施配套费用共约66万元相比(未考虑市政基础设施的接入),仍存在资金缺口10万/户,全镇平移归并资金缺口约2亿元(按照村庄布局规划,拟平移归并1980户)。
节地少是其中一个重要原因,因上世纪80年代,新浜镇农民积极响应上级号召,在老宅翻新过程中,充分节地,房屋联排,沿河而建,采用“非”字形排列,为节约集体建设用地作出了历史性贡献,而现在推进农民集中居住,只按现状补贴。故推进中资金缺口较大。
建议:
1.对历史上曾做出节地贡献行为的予以资金倾斜。新浜镇历来是我区的农业大镇,在上世纪80年代没有上级补贴的情况下,响应土地节约集约利用的号召,通过村庄归并增加水稻种植面积,保障粮食生产。在此次农民相对集中居住工作推进中,可减量的建设用地与兄弟乡镇较小,建议对新浜镇在历史上曾做出节地贡献的行为予以追认,参照浦南其他乡镇农村户均标准予以奖补。
2.提高奖补标准,帮助经济薄弱地区推进农民集中居住。新浜地处浦南,虽然这几年取得长足进步,但经济基础较差,政府财力有限。如果能够提高奖补标准,对浦南农民将是最大的福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