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绿化和市容管理局在垃圾分类百日发布数据显示:至2019年9月下旬,全市湿垃圾分类处理量达9009吨/日,干垃圾处置量控制在低于15275吨/日,可回收物回收量达5605吨/日,有害垃圾分出量0.62吨/日,均比指标量有很大提升。单位达标率总体达87%,可谓成效显著。但随着时间的推移,宣传力度的减弱,一些小区居民垃圾分类的热情正在的逐步减退,不分类、乱扔垃圾的现象时有出现。
建议:
1.各职能部门、群团组织开展有关文明评选活动时,将垃圾分类作为参考项。一方面,绿化市容局、文明办、各街镇等相关职能部门结合各自条线工作,对垃圾分类的先进单位、个人予以表彰奖励。另一方面,在文明家庭、先进个人、劳动模范、优秀党员等评选时将垃圾分类作为主要参考之一。
2.增加积分兑换选择范围。目前,垃圾分类积分只能在指定超市兑换日用品。建议增加兑换范围,如逐步推进兑换水电煤气费、电信费、物业费、停车费等,增加居民吸引力和实得感。
3.借助第三方运用市场化手段,建立长效激励机制。垃圾分类受众面广,影响力大。可遴选有实力企业建立网络平台,集垃圾分类知识宣传、健康环保知识交流分享、积分收集兑换、线上线下公益活动、益智游戏竞技等内容于一体,形成政府支持、市场运作、多方参与的良性运行格局。
4.利用智能化手段推进精细化管理。将垃圾分类作为城市运管中心建设的重要工作内容,在推进小区人脸识别、智慧安防等智能化改造项目过程中,综合考虑,系统设计,用智能化提高管理的有效性,精准度。
5.强化刚性约束,加大违法行为的执法力度。执法是最有效的教育,垃圾分类要取得最终的成效,归根到底还是要依靠法律的托底。城管作为垃圾分类的执法主体,要加大执法力度,特别是针对居民区取证难,执行难等问题要有创新的办法,也要有更大勇气和担当。通过严格执法,消除公众法不责众的侥幸心理,实现惩戒一个,教育一批,带动一片的正向效应,防止破窗效应,维护法律的严肃和权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