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政策背景
2011年实施的《上海市居住房屋租赁管理办法》对“群租”作出了明确的规定,限定了出租最低人均面积,单间居住人数,最小出租单位,以及不可出租的室内区域(非居住空间),其中客厅能否用于出租没有明确规定。由此,一些长租机构就搞起了“n 1”模式,将客厅分隔出一间出租。2015年,《关于鼓励社会各类机构代理经租社会闲置存量房的试行意见》出台,从此处于灰色地带的租房n 1模式有了合法的身份。2019年9月,随着上海市房屋管理局《关于进一步规范本市住房租赁企业代理经租房屋行为的通知》 的颁布,本市“n 1”模式合法身份可延续至2024年9月30日。
二、管理现状
不管在哪个小区,老百姓对“群租”都深恶痛绝。哪个小区群租多了,居委会的投诉热线会被打爆,调解室会被踩破门槛。而在一些老旧小区,房屋隔音效果差,电线、管道等设施都严重老化,群租户产生噪音扰民是常事,上下漏水是麻烦事,安全隐患更不容小觑。眼下政府对群租的打击力度不断增强,分隔多间的群租在轮番进行的整治中被毫不留情地执行“死刑”。
另一方面,2019年9月,上海市房屋管理局印发了《关于进一步规范本市住房租赁企业代理经租房屋行为的通知》,正式确定上海“n 1”合法化试行政策延期,有效期至2024年9月30日。“n 1”是近年来在长租公寓合租房中被广泛运用的模式,即将房屋中较大的起居室、客厅经过改造后作为一间卧室单独出租,如此房东提高了租金收益,租客也降低了房租支出。此举对政府、对企业、对出租和承租人无疑都是利好,但唯一不会叫好的是小区里的相邻住户,还有身处一线的管理者。
由于目前代理经租公司的准入门槛较低,存在着良莠不齐的情况,机制体制上的缺陷也导致监管存在难点和盲点。事实上代理经租房还是经常出事,经常被投诉。居委会作为一线管理者、协助执法者,面对群众的质疑感到很无奈。一个小区里有多少“n 1”房,居委会并不清楚,只有它们被投诉了,居委会才知道它是备案过的,属于哪个经租企业的。于是接下来该检查的检查,该调解的调解,唯独不能做的是按照投诉人的意愿把它作为群租上报整治。其次,“n 1”群租房对相邻住户带来的困扰与一般群租房是区别不大的,潜在的风险和安全隐患同样存在。特别老旧小区的群租群体大多是一些低收入者,也被称”蚁族”,他们选择这种蜗居方式降低生活成本。鉴于老旧房屋本身的状况堪忧,再面对群租,不管是哪种群租,产生的风险和对相邻住户的干扰可能是成倍增加的。很多群众对这种现象是不理解的,各种争议投诉不断,带来了一定的负面影响。
建议:
1.进一步加强对代理经租公司的监管,提高准入标准,落实检查评议考核机制,对一些投诉较多反映较差的、违规较多整改不力的企业建立退出机制,将符合标准的正规房屋经租企业纳入代理经租推荐名册,督促经租企业不断提高经营水平,承担社会责任,将“n 1”群租房的负面影响降到最低。
2.对于经租公司收储的2000年前的老旧公房,呼吁政府出台补充规定,禁止租赁机构对其进行“n 1”改造,最大程度降低该类群租房的潜在风险。
3.要求代理经租企业主动至房源所在地居委会登记备案,夯实源头监管和末端监管的基础,消除管理盲点。